当前位置:找法网>赣州律师>兴国县律师>刘鹏律师 > 律师文集

让老赖无处遁形,手机彩铃还可以做的更好

作者:刘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10-06 17:32 浏览量:1013

     如何让生效的裁判文书得到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是操碎了心,要给我们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点赞,自2012年以来,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给付义务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后,该给付义务还要如数履行,即便如此,2012年以后还是有大量的执行案件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还是有很多老赖实际上有履行能力,但没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给付义务,因为老赖转移资产的手段越来越高明,申请执行人无法获得老赖的真实财产信息,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民事权利无法得到满足,上个月河南省有部分法院在移动运营商特别为老赖定制了一条专属彩铃,只要有人拨打老赖的手机号码就会自动提醒“你呼叫的机主未履行生效判决,属于失信人员等”,这一措施当天就有很多老赖提现金去法院履行给付义务,这一做法建议在全国推广,推广前建议国家工信部对运营商做好相关监督,要发挥该彩铃的震慑力,我觉得运营商们要做好此项工作:所有的手机号码,任何人拨打过去,呼叫人处必须显示该机主的真实名字,被呼叫人则显示呼叫人的真实名字,这样,老赖就无法使用他人手机号码来逃避,因为只要别人拨打老赖的电话,别人发现不是老赖本人真实名字登记的号码就知道此人就是老赖。

在线咨询刘鹏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1155

  • 好评:54

咨询电话:18179063311
找法网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