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雪丹律师亲办案例
近八成校园伤害案学校被判担责 多发生在小学初中
来源:马雪丹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量:204

                                  

                   

 

 

【马雪丹律师提醒,孩子学校受伤,除了追究对方责任外,也应当根据学校是否尽到相应的职责追究学校责任。】

       

       近年来,因课间打闹致伤体育运动摔伤等各类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

  昨日(9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进行了通报,根据二中院的统计,校园伤害纠纷案件大多发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体育课及其他自由活动时间易引发伤害纠纷,在这类案件中,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

  案例

  打球致牙齿断裂 学校担主责

  小付与小路是小学五年级学生。在一次乒乓球运动中,体育老师将学生分为四组,排队按顺序轮换打球。小付按顺序应排在小路后打球,活动始不久,当小路挥拍扣球时,手中球拍击打到小付嘴部,致其牙齿断裂。后小付起诉法院,索赔5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小路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小付与小路已年满十一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体育课上乒乓球的练习活动中,小路在打球过程中,没有能注意安全,将小付击伤,作为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小学在体育课上没有对学生在活动中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安全育,没有对轮换打乒乓球等候同学所站位置距离明确要求,疏于管理,法院确定小学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

  原因

  长忽视对孩子安全

  2014年至2017年,二中院先后审结校园伤害案件33件,共涉及未成年人51人。根据法官统计,同学间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有21件,其中近五成系课间午休到校与离校等自由活动时间同学之间嬉戏玩耍导致。

  对于校园伤害案件的原因,法官分析认为,长忽视了对孩子安全及心理健康育。长们大多比较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缺乏对孩子安全意识及知识的育。有的长对孩子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关注不足,不能正确对待孩子负面行为,不能及时引导孩子通过正确方式处理与他人的纠纷,甚至纵容孩子犯错,引发严重后果。

  此外,学校管理存在不足或漏洞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学校应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提供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学生安全健康。但调研中发现,部分学校学活动安排不合理,体育活动中缺乏对学生的必要指导与保护,导致学生在运动中受伤

  判决

  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

  根据法官的统计,校园伤害纠纷案件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小学初中阶段高发,这两个阶段分别占比64%27%,发生在幼儿园的伤害纠纷案件仅占9%。从伤害造成损伤部位及程度看,集中于骨伤牙伤及眼伤,多数损伤较轻。

  在具体的时间段上,体育课及其他自由活动时间易引发。法官发现,共有14起案件发生在校内体育活动中,有15案件发生在课间午休等自由活动时间,学生在这些时段易无序聚集在楼道操场等区域,极易因相互碰撞或嬉戏造成伤害

  校园伤害发生之后,学校起诉的几率很高。二中院法官发现,仅有一起案件是学生因纠纷课间致伤他人,受伤学生长没有起诉学校。其他案件中,学校均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在诉讼环节,受伤学生除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经济损失外,大部分学生还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从1500元到150万元不等。

  从判决结果上看,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据二中院法官介绍,在无行为能力人受到校园人身伤害案件中,除非学校举证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当承担责任;而学校较难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尽到相应职责,导致实践中承担较高比例的责任。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李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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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雪丹
  • 执业律所: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3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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