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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应该注意的问题

作者:王文锋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9-22 18:45 浏览量:676

用人单位约定试用应该注意的问题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非常精明,通过约定长时间的试用来“减少”用工成本,主要原因要两点:其一试用内只发试用工资;其二快到试用满时可以劳动不符合用人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这些“用心”也很管用。

但是殊不知,随着劳动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用人单位的这种法恰恰加大了法律成本,首先,使用期时间约定不当,将会使超过适用期的时间是正常劳动期,应当发同工同酬工资,其次用人单位不能够证明劳动不符合哪些当初约定的用人条件,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非常不利的法律后果,除了补齐工资之外,还要承担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而用人条件是什么,怎么来衡量是否满足等问题很难证明。所以免不了要承担上述责任

这正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是节省用工成本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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