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找法网>潮州律师>湘桥区律师>黄泽桂律师 > 律师文集

车辆损失赔偿鉴定的依据

作者:黄泽桂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9-18 18:11 浏览量:323

车辆损失鉴定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委托物价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肇事车辆受损物品进行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涉及保险车辆时,要通知有关保险公司参与鉴定。其鉴定结论书作为车辆损失赔偿的依据。 

  有关复议规定 :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出复议决定。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在线咨询黄泽桂律师

律师综合信息

  • 用户推荐热度: 5.0

  • 累计帮助用户量:33

  • 好评:2

咨询电话:13631033833
找法网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