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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立案的法律常识
来源:孙伯密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6
浏览量:534

 为便利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诚信诉讼,对于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孙律师提示如下:

  一案件的管辖。

  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起诉材料。

  以下材料均为A4大小的纸,不能双面印,并在左侧留出约3厘米的空白,便于以后卷宗的装订。

  (一)起诉状。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如:三名被告,提供4份;4名被告,提供5份)。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当事人系公民的,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住址四项,并尽可能提供其的手机电话等连续方式。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即离开户籍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地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户籍所在地。当事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应至少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地址三项基本情况,并尽可能提供电话手机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

  事实理由应当明确具体,能够反映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因何原因借款借款的时间地点经过是否存在担保物权等情况。 

  起诉状的结尾应由原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会写字的,由其他人代签,并由本人按手印。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原告系公民的,应提供原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由原告本人签字。委托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授权)的,在委托书上写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理权限仅为立案的,在委托书上写明“代为提起诉讼”。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原告不能到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委托手续的材料,该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

  (三)相关证据材料。应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一份提供复印件。(如:三名被告,提供4份;4名被告,提供5份)

  1书面的借款合同。

  2借据(欠条)收条。

  3银行转款证明。

  4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

  5主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6存在关联诉讼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以上内容由孙伯密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伯密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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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孙伯密
  • 执业律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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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1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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