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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不动产应该如何分割?
来源:徐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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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不动产应该如何分割?

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前全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是无权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种情况,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种情况,夫妻双方在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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