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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来源:宋艳芬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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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补偿金基数: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应发工资)。
    这里还要提醒一点,那就是经济补偿金扣税问题。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个人所得税。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年均。
     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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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宋艳芬
  • 执业律所:
    黑龙江鼎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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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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