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雪丹律师亲办案例
手房买卖纠纷十大问答(太有用了!)
来源:马雪丹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量:247

                                  

                   

青海西宁律师马雪丹

 

功能介绍专攻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争议刑事辩护领域

 

【马雪丹律师评析:因房屋而产生的纠纷数不胜数,在可能出现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建议先咨专业律师,对各种处理方法心中有数,而后寻求协商解决或者诉讼处理,避免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盲目出妥协让步,损害了原本可以维护的权益】


随着近年房价涨幅远远超出工资涨幅的可怕趋势,如今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已经到了让大多数人目瞪口呆的程度。人们对房子翘首以盼的同时,也催生了二手房中的一系列纠纷。现在笔者就最近接触到的一些房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介绍,希望能给身边的您在二手房过程中有所认识。

问题一:遇到银行政策调整,无法及时支付房屋尾款怎么办?

法律意见:由于银行政策调整个人征信原因导致的延迟放款,从而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尾款,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是要向承担违约责任的。因此必须要对个人征信和银行政策有及时的了解。

问题二:逾期交房怎么办?

法律意见:除了一些特别的事由,比如未付清尾款等原因,都必须遵照合同约定及时移交房屋给,若逾期腾房,那么可以据合同约定向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向主张因为逾期交房增加的租房费用赔偿。

问题三:逾期不履行过户手续怎么办?

法律意见:在房价迅速蹿升的特别时期,一些会不惜违约,通过拖延过户时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方式意图破坏原来的合同,达到毁约的目的。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及时起诉对方,同时对房屋申请财产保存等。

问题四:遇上黑中介或者责任心差的房屋中介怎么办?

法律意见:中介机构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是这个行业的普遍现象,由于中介的原因导致的双方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对簿公堂的事情屡见不鲜。当出现这种情况,双方除了不再依照居间合同交付中介费用之外,还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问题五: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法律意见:这个问题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如果签订房屋合同时,已经明确如实告知房子的质量情况,据此得到优惠价格,房子过户后,又以此对主张赔偿责任的,那可不承担责任;第二,如果是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那么可以向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第三,已经把房屋真实情况告知中介,但中介基于促成交易的考虑而没有如实告知的,那么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问题六:房屋过户后,发现户口没有迁移怎么办?

法律意见:房子往往和学位以及福利挂钩,如果出现没有迁移户口或者不肯迁移户口的情况,除了要催促及时迁移户口之外,最好的方法还是在签订合同前明确户口的迁移情况,并且把户口迁移违约责任写在合同里。

问题七:定金问题产生争议怎么办?

法律意见:二手房中,定金纠纷应该属于最常见的问题了。按照定金合同的性质,定金又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所以定金的性质要看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如果只是由中介机构出具“定金条”,而没有明确具体的内容,那么双方就很容易对这笔“定金”的性质产生争议。所以,具体明确的约定,是避免定金争议最好的方法。

问题八:房价突然大涨,宁可毁约不要定金怎么办?

法律意见: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下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遇见这种情况,如果只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是无法弥补的损失的,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请求继续履行房屋过户,或者请求赔偿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

问题九:双方为了避税而订立“阴阳合同”,后来主张合同无效怎么办?

法律意见:为了避税而订立“阴阳合同”这是违反行政法规的,但是并不必然导致房屋合同无效,看到房价大涨,就据此认为合同无效的主张是不成立的。《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一旦能够确定真实的合同交易价格,并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房屋合同就是有效的。

问题十:交了诚意金(意向金),如果不想房了怎么办?

法律意见: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向中介公司交付意向金时,中介公司没有要求方签订《定金合同》,而仅仅是出示诚意金据,那么这个时候的诚意金就相当于“订金”,只要最后没能订立合同,诚意金都应当返还。第二,如果中介公司在《定金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同意的条件,并且取诚意金后,诚意金就转变为定金。”如果有这样的约定,那么这时候的诚意金就相当于“定金”,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作者:余海亮,法律职业者,法律硕士      来源:智飞法律  

以上内容由马雪丹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雪丹律师咨询。
马雪丹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9好评数0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雪丹
  • 执业律所: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301*********31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青海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