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乾伟律师亲办案例
坚守两年再审申请成功 彰显司法公平和公正
来源:赵乾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02
浏览量:371


你的身份证是否遗失过(或借用过他人),你是否“被成为”银行借款人?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认定的证据和信息,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重大意义,如果被他人利用,不仅仅会破会你个人征信,同时也可能给你造成重大的意想不到的损失。我的当事人张某某(化名)正是这样的受害者,身份证遗失后,未及时登报声明补,被他人利用,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银行在未认真审核身份证是否为本人所持,理了借款。可想而知,借款到期银行自然未能10万元借款,银行起诉张某某后,张某某因住址发生变更,未能参加一审诉讼。一审缺席审理,法院根据银行举证的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判决张某某立即归还借款本息。张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告未能答辩,最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某某成为“老赖”,不能坐飞机,不能贷款,生活工作受到重大影响。

关键问题是,张某某知道上述情况是在一审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长达1年的时间后才因不能购买坐飞机知道此事。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张某某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撤销一审判决,还张某某清白之身。因本案件已过了“六个月”申请再审的黄金时间,只好选择其他申诉理由:一审法院认定张某某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不是张某某本人签字,该借款合同系伪造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真实。要推翻该借款合同真实性,就要进行鉴定,始选择的诉讼方案是,张某某自己选择鉴定机构自行单方面鉴定。一方面,当事人需要垫付费用,另一方面,在银行不配合的情况下,无法提供鉴定的原件样板。其后,我们选择向检察院提起抗诉请求,检察院按照他们的法律程序进行了鉴定。鉴定的结果是,该份借款合同系不真实的,不是张某某本人签订。哈哈,给当事人节约了费用。然后,我们以此鉴定报告作为新证据,向法院提起申诉。法院受理后,首先由法院立案庭审查。立案庭审查后,本案件进入了审监庭审查,经过两次庭审理,当事人张某某经过长达两年的坚持和漫长等待,在2017年元旦节前,张某某领到了再审判决书,驳回一审全部判决。张某某得到了公证判决,自然对我非常感激,摘掉“老赖”帽子后,也感到轻松。

 代理律师的感受:

(一)学习好法律,灵活应用法律,才能解决问题

(二)坚持正义,坚守法律底线,司法机关也会秉公执法。

(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和个人信息,如有遗失,要尽快挂失,补

                                           2017.8.1

                                           公室

以上内容由赵乾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乾伟律师咨询。
赵乾伟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395好评数2
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南路1号中信大厦16楼9-2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乾伟
  • 执业律所:
    重庆长弘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51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重庆-重庆
  • 地  址:
    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南路1号中信大厦16楼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