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很多认定工伤的法律咨询,今天王律师在这里将相关问题整理一下,统一给大家解答疑惑。
一、什么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下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情况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 故意犯罪
(2) 醉酒或者吸毒
(3) 自残或者自杀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