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威律师亲办案例
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于法有据
来源:王朝威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05
浏览量:499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虽然得以修复,但车辆价值肯定比事故前价值有所降低,对于车辆贬值损失作为间接损失是否能够赔偿一直存在争议。现经过江苏省内法院判决,对委托鉴定的车辆贬值损失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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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威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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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级法院东侧理想国际大厦1403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朝威
  • 执业律所:
    江苏金朝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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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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