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级新区。规划范围涵盖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等3个小县及周边部分区域。被媒体视为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要规划新区,征地拆迁也就逐步被提上日程,作为多年从事征地拆迁业务的律师,有必要从实践角度告诉您怎么做到未雨绸缪。
首先,可能涉及到土地征收问题。从雄安新区涉及的三县区域来看,集体土地征收必然成为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因为三县区域经济都不算发达,城镇化比例也不是很高。拿雄县来说,从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雄县耕地面积134.3万亩,水田42万亩,旱田92.3万亩。主要经济支柱产业仍以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为主。而在新区建设过程中,成本最低且进展最快的方式即是选择征收集体土地的方式开展新区建设。依照《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如果依法实施新区征地工作,雄安新区所涉及的三县人民政府及国土局应当成为此次任务的排头兵。
其次,可能涉及到的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和企业拆迁。鉴于目前我国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目前通常采用的方式仍然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进行土地征收,在征收的同时对土地上房屋和厂房依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作价补偿。此时可能涉及到的程序包括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入户调查勘查、报批、立项、听证、评估、谈判、腾地等核心环节。当然不排除的项目名称可能有棚户区改造、腾退、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新区建设等。
最后,可能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随着新区的统一规划,不排除三县行政区域的划分会由此弱化,将逐渐上升到经济特区的整体层面,因此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也必将成为进程中可能施行的方式之一。在此环节涉及到的征收程序在实践操作中已经基本完善,可能包括的主要有立项、调查、四规划一计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报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务会议讨论、征收公告、选定评估机构、评估勘查、评估报告出具、谈话协商、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等环节。如果依法实施征收,三县政府及住建部门将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目前,法律上可供依据的征地拆迁模式不外乎以上几种。作为新设立的特区是否会在此基础上开拓新的模式,不好推测,但作为被征地拆迁人及时关注拆迁征地法律、及时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是目前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