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国强律师亲办案例
什么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
来源:封国强律师
发布时间:2008-01-21
浏览量:554
应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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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国强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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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通路73号三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封国强
  • 执业律所:
    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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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河北-石家庄
  •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通路73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