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明律师亲办案例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来源:苏黎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17
浏览量:617

  2017年,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到底怎样补偿才是合法合理的?安徽拆迁律师团苏黎明律师针对农村拆迁中常见的补偿标准问题一个简要的解答。

    一问:政府现在给出的补偿标准一人只有30平方,我有三口人,但是有500平方的面积,超出的部分一平方只有500块钱,这样合理么?

    答:目前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国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规定。因为针对一个相同的项目,可能政府会给出不同的补偿标准。如律师团队代理的庐铜铁路拆迁项目,庐县和无为县给出补偿标准房屋单价面积差了一倍,自然会有矛盾产生。

    高飞律师提示,按照国务院土地厅等部门发布的文件,农村房屋拆迁所得补偿应能够保障其能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有标准!即,如你现有300平的房屋,价值100万元,拆迁后,安置的房屋面积应在100万元的范围,或者选择货币补偿也应补偿100万元左右,即至少要到拆一还一。 因此政府只按照人口补偿面积,多出的部分还要自己掏钱是严重不合理的

 

    二问:政府拆迁农村房屋,没有补偿现金,而是用“购房券”代理货币,让我们用购房券去商品房,这样是否合理合法?

    答:高飞律师提示,政府用“购房券”的形式代替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是严重违法的!律师团队正在代理的蒙城县某项目正是这样情况,政府发放购房券,该券只能用来商品房,还有有效期的限制。这样行为严重违法了国务院590号令,即只能以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方式予以拆迁

 

    三问:我的房子在镇子里,很早就盖了,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现在已经划到了城市规划区,但现在政府拆迁,说我的房子在集体土地上,拆迁只能按照人头补偿面积,是否合理?

    答:在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屋,只要被划入城市规划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即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条例的要求,补偿价不得低于房屋征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按照人口或户口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即如你现有100平的房屋,按照市场价100万元,拆迁后,房屋面积也应在100平左右,或者选择货币补偿也应补偿100万元左右,即拆一还一,如通过专业的法律维权方案,可以达到1:1甚至1:1.3或按照市场价值予以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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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黎明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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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苏黎明
  • 执业律所: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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