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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嘱?怎么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量:171

什么是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怎么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由于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需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机关是我国专门办理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机关。因此,公证遗嘱是方式严格内容真实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也可以由公证人员代为记录遗嘱,并由其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向遗嘱人宣读,在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有记录的公证员二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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