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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房贷政策

作者:张雪庭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7-06 11:04 浏览量:306

新首套房贷款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通知明确,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房贷利率是多少?

  一年间,央行进行了5次降息,五年以上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从年初的6.15%,降至了目前的4.9%。这一降息幅度,在近年的利率政策中是罕见的。按照大部分房贷的利率调整规则,降息的福利将在次年生效。也就是说,从下个月始,大部分人的房贷将迎来大幅降低。

  

二套房贷款政策

  1十一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大多数城市均上调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住房贷款从原来的最低首付3成(或3.5成)上调至最低4成。像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商贷首付最低5成,甚至7成。二套房贷款利率,大多数城市仍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二套房认定标准

  理论上,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一套就是二套房了。这在房缴纳契税时,非常明确,但在申请贷款时“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或许就不是这样了。

  实际上,由于不动产登记尚未实现全国联,加上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二套房贷款的认定标准也是因时因地而异的。

  但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执行的“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只要名下首套房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房,则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最低3成,贷款利率最高可享受8折优惠。而如果首套房贷款尚未结清,再房则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最低4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注: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认定均以家庭为单位。)

  但少数城市执行的认房不认贷(上海)认房又认贷(深圳)政策。

  

房贷相关知识:

  2015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刚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1贷款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房——算首套。

  2贷款过一套房,后来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房——算首套。

  3全款过一套房,贷款房——算首套。

  4全款过一套房,后来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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