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然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之困
来源:王浩然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量:421

   



    现在的我们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精神生活却越来越匮乏。下班后,大更喜欢宅在里刷手机或者追电视剧,而不喜欢外出和陌生人接触,导致剩男剩女越来越多,甚至成了社会问题。但是来自父母催婚的压力和周围人不理解的眼光,使得多数年轻人率结婚,匆忙的步入婚姻的殿堂。

缔结婚姻是一种承诺,也是两个族的结合。但是过于匆忙的我们,由于没有完全理解婚姻的真谛,而使得离婚案件逐年上升,甚至有的城市的民政局不得不对离婚进行限号。




都说“结婚容易,离婚难”,最近很多当事人很困扰,为什么去法院离婚反而离不成呢?是不是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离婚呢?笔者在这里一一解答大问题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审理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一般只会对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况判决离婚,法定判决离婚的五种情况分别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婚姻法》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法院给六个月的时间,主要是让当事人都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婚姻是否可以继续。现在多数人的一个误区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这是不对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准予,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官一般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子女情况离婚原因等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宁拆一座庙,不破一门亲”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婚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毕竟婚姻不是儿戏,是一个承诺,一生相守。请您在选择步入婚姻殿堂前,慎重再慎重,思量再思量,作出对你孩子人,甚至社会,都负责的选择!


 


以上内容由王浩然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浩然律师咨询。
王浩然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74好评数3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4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浩然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9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