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们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精神生活却越来越匮乏。下班后,大家更喜欢宅在家里刷手机或者追电视剧,而不喜欢外出和陌生人接触,导致剩男剩女越来越多,甚至成了社会问题。但是来自父母催婚的压力和周围人不理解的眼光,使得多数年轻人草率结婚,匆忙的步入婚姻的殿堂。
缔结婚姻是一种承诺,也是两个家族的结合。但是过于匆忙的我们,由于没有完全理解婚姻的真谛,而使得离婚案件逐年上升,甚至有的城市的民政局不得不对离婚进行限号。
都说“结婚容易,离婚难”,最近很多当事人很困扰,为什么去法院离婚反而离不成呢?是不是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离婚呢?笔者在这里一一解答大家的问题。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审理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一般只会对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况判决离婚,法定判决离婚的五种情况分别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婚姻法》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法院给六个月的时间,主要是让当事人都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婚姻是否可以继续。现在多数人的一个误区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这是不对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准予,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官一般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子女情况、离婚原因等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宁拆一座庙,不破一门亲”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婚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毕竟婚姻不是儿戏,是一个承诺,一生相守。请您在选择步入婚姻殿堂前,慎重再慎重,思量再思量,作出对你、孩子、家人,甚至社会,都负责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