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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有那些?
来源:覃文贝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03
浏览量:205

无效合同有那些?

那些合同和协议是无效的?在法律上该怎样处理?

 

****凡是与如下法律规定的情形相符的合同和协议书是无效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对于无效的合同与协议应当进行以下处理:

第一,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三,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归国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归国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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