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力界限————
常言到:“我的地盘,我作主”。然而,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之下,“你的地盘,也不能你作主!”
在我们生活周围的邻居们,有的人家里庭院比较宽大,可以建设的位置比较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曾与邻居产生过矛盾,于是他们便想借机报复,他们故意在别人的厨房或者卧室的窗口边缘建设牛棚、猪舍以及厕所等等。从此以后,你每天在吃饭的时候,清晨刚刚醒来的时候,首先让你免费品尝到邻居赠送的“香味”。事实上,那些臭味会使你恶心不已,食欲不振,精神不宁。还有的是,历史形成的老房子距离都比较近。如今,邻居新建了三四层的高楼以后,房子仍然保持着原来的距离。邻居的高楼就将你家原有的通风和采光进行严重堵塞,使你从此看不到天日和明月,也没有了过去的清风。还有的邻居,擅自提高自家的天井地面,使他家的日常生活用水随意排放到邻居的庭院里面,使得你家嗅气弥漫,虫子满天飞。
邻居的不当行为使你的生活只有痛苦,不再感到快乐。而你会不会以“我的地盘,我作主”的观念,忍气吞声呢?
今天我来告诉你,任何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公民,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中国法律绝不允许这样的违法行为长期发展下去,只要你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地盘,我作主”的错误观点将无法立足。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