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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大全
来源:廖坤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量:254

医疗事故认定的步骤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有下列失职行为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对急重病员, 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病人, 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 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


(二)诊治工作中, 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 擅自处理的; 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


(三)手术治疗中,错部位, 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 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


(四)护理工作中, 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


(五)助产中, 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


(六)用药过程中, 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的。


(七)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剧药品,错或用错药的。


(八)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 部位错误或操作中消不严的。


(九)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错误, 以及其他违反操作规程的。


(十)检验放射 病理等其他非临床部门,漏报错报检查结果,验错血型 发错血拍错片等。


(十一)麻醉选错麻醉方式 部位,用错麻醉药或用麻醉药过量以及不认真观察病员用药后的病情变化,违反操作规程的。


(十二)医院领导行政 后勤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抢救病员过程中, 玩忽职守借故推诿拖延时间, 而影响医疗护理工作的。


十三)其他失职行为造成的。


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处理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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