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玲律师亲办案例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有共同财产?
来源:彭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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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入以及由该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益;

(三)知识产权的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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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彭玲
  • 执业律所:
    湖南言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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