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历资料的复印与封存。
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就是病历资料,所以第一时间封存、复印病历资料,最大限度地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防止医方篡改、伪造、销毁病历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之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随时有权利要求封存、复印病历资料。
若患方不及时封存、复印病历,假设医方篡改、伪造了病历资料,但没有证据证明,就只能认可篡改、伪造后病历资料,尽可能地找出医方的过错。
二、“输液”的封存。
“输液”最能证明患者的治疗情况的直接物证,特别是患者病情突然加重,比如过敏性休克。但是,纠纷发生后,患者常常不要求封存“输液”。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之规定,医患双方应对可疑的“输液”进行封存。
三、尸体解剖
患者死亡后,尸体解剖能查明死亡原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之规定,患者死亡后,医患双方应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若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尸体解剖,明确死亡原因。若拒绝尸体解剖,在以后的鉴定中会作出对拒绝方的不利推断。
确定死亡原因时,应该确定具体死亡原因。例如,产妇产后大出血死亡,医方常常诊断为产后大出血,此时,患方应该要求医方对产后大出血的原因作具体的临床诊断,因为产后大出血的原因有洋水栓塞、宫缩乏力、凝血功能障碍等病因。
四、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
《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处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可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方设立的专门接待场所自行协商解决;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应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可以及时解决纠纷,有利于患方维权。但是,患方常常对案情把握不准,所以很难得到足额的赔偿。
笔者认为,调解前患方一定要详细阅读病历资料、查阅医学书籍文献,咨询或聘请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找出医方的过错,协商时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五、鉴定
常言道,打医疗官司就是打鉴定。所以鉴定是关系到该官司是否胜诉、医方承担多大责任的关键环节。
鉴定前,鉴定专家几否不详细阅读病历资料;鉴定时,医、患双方彼此有20分钟左右的发言时间,随后就是专家提问,医、患双方退场,鉴定专家提出鉴定意见,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所以,鉴定专家不可能详细了解诊疗情况;再加上,不同的专家的知识体系不同;所以,很难做出公平、公正的鉴定意见。
听证会前,患方一定要细阅读病历资料、查阅医学书籍文献,咨询或聘请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将医方的过错全部列举出来,让鉴定专家询问医方,若医方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则对医方不利。
六、医疗过失参与度的等级的划分
司法实践中,对医疗过失参与度没有统一的标准,常有日本法学家渡边富雄提出的事故参与度、若杉长英制定的外因相关度判定五级判定标准、国家赔偿医学五等级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六分法、国际功能与疾病分类等标准等。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的主观因素特别大,假设鉴定专家是学术水平较高、学术较严谨,鉴定结论相对公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与过失参与度:
责任程度 | 过失参与度 | 概率范围 | 说明 |
全部责任 | 100% | 100% |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
主要责任 | 80% | ≥50% | 医疗损害后果主要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
次要责任 | 30% | <50% | 医疗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
轻微责任 | 10% | <30% | 医疗损害后果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