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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妻子父母为妻子买的房子有我的份吗?

作者:谢保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5-23 14:58 浏览量:217

【法律咨询】

妻子跟我闹离婚很久了,她父母为了她离婚后有地方居住,半年前为她付首付买了套房,房子写在她名下,贷款也由她还。如果我俩现在离婚,这个房子和我有关系吗?

【南京谢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网络配图)

不过虽然该房屋的首付款是算你妻子的个人财产,但是该房产的还贷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应该算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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