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悦波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公司商标注册和使用制度
来源:黄悦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30
浏览量:615

最近给一家企业做法律顾问,发现三个普通存在的问题:

一、该公司注册了很多商标,但是还是有一些正在经营和生产却没有注册。而这些商品或者服务,当你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用到注册证时,再想起来去注册,就为时晚了,因为一个商标从申请到领到注册证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

用到注册的,一般是在以下情况下:

1、  争夺商标权,作为引证商标使用;

2、  商标被侵权,作为权利证明使用;

3、  需要做广告或者外包装,需要提供你的注册证件等等。

二、第二个问题,就是商标注册后,不使用的问题,或者使用了,没有及时保存商标使用证据的问题

商标在维权时,使用证据一般都是至关重要的。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现在商标局的很多审查员做的是字面审查,导致部分企业法务人员没有意识到商标使用证据的重要性。但是一旦商标争议提到法院,法官是非常注册使用证据的,有时一个使用证据关乎一个诉讼的输赢,及赔偿数额。所以企业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很重要。

三、很多企业不知道商标哪些证据属于使用证据。首先,使用必须与商业经营相关;其次,企业主观上确实是使用为目的。建议企业突出使用商标,关打上R标识。

简单的列举一下使用证据:产品说明书,宣传册、销售合同、广告等。销售合同要有实际履行的证据。许可合同也要有被许可企业实际使用证据。

以上内容由黄悦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黄悦波律师咨询。
黄悦波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8好评数1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7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悦波
  • 执业律所: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01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杭州
  • 地  址: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