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哲弘律师亲办案例
孩子在学校的安危谁来保障?
来源:汪哲弘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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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暑期培训班受了伤怎么办?

暑假期间,很多父母会给孩子报名参加一些运动项目的培训班,比如游泳、跆拳道、武术等都是极为热门的项目。但如果孩子在培训班中受到损害,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要看培训班(培训机构)是否经正规登记,是否持有相应的办学资质。如果存在违规办学的情况,机构的过错就比较明显,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也会相对应提高。

其次,第一时间要求查看机构或者大厦内安置的视频监控,用手机全程拍摄监控内容或者通过技术手段拷贝回家。防止监控被覆盖或者被人为删除。
同时,向机构了解损害是如何发生的,是同学之间打闹、自身摔倒亦或是被外部人士伤害。受伤地点的物品摆放是否合理,家具等边缘是否存在锋利的尖角或其他可能造成小孩子受伤的风险。建议形成书面记录,实在有困难也要保留录音证据。 

再次,要看小孩的年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规定,可以给大家总结一下:

10岁以下的小孩子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机构首先要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10-18周岁(或者16周岁)的少年受到人身损害的,只有在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两者的差异在于前者推定机构存在过错,后者不进行推定。

当然,第40条中谈到的被机构以外的人员伤害的,由实际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后,不论是协商还是通过诉讼,保留所有的索赔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票据、病历、交通费、家长的误工凭证(收入证明、请假单)等)是必不可少的。 附: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死亡/伤残赔偿金(构成伤残才行)、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学校操场假期无人清扫儿子被垃圾绊倒撞伤同学责任谁负?


学校放假是否允许学生进校打球是关键,如果放假期间学校禁止学生入内,封闭运动场,学生偷偷跑进去,那学生本身的责任比较大。


如果正常对学生开放,学校需要继续承担对运动场地的保洁,没有清洁,导致垃圾堆积,从而绊倒学生,存在一定的过错,而你儿子在正常行走过程中被垃圾绊倒,显然也是存在自身过错的,就是不清楚当时同学之间是否存在打闹,如果存在,双方之间的过错就较大,责任比例上升,学校的责任就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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