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涛律师亲办案例
使用还未得到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怎么办?
来源:蒋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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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要是有人想要使用发明专利,首先就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但是,实践中,申请发明专利之后有一个等待的时间,就是等待被授予,申请人只有在得到授予后才能完全掌握这个发明专利。因此,在这个时间里面有人使用了发明,发明专利权利人不能就侵权事实向法院起诉。

在实际中,要遇上这种情况的,权利人也不用担心。因为按照我国法律对专利的保护,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就肯定受到保护了。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到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

就发明专利申请而言,从向专利部门申请日起到该申请公布前,这阶段的申请还处于保密阶段。但对发明专利的保护就表现在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后有同样主题的申请,因为跟之前的相抵触就将丧失新颖性,最后不能授予专利权。

所以说,申请发明专利的,在该申请公布到被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没有经过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要求禁止侵权,但还是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如果对方不停止侵权的,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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