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畅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来源:陈畅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量:211

1房产

  提醒大: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是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在对方手里;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情况。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当事人既可以自己去查,也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去房产部门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相关资料由房产部门盖章确认。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当事人需要将该房屋的位置及登记名字搞清楚,如果是以对方名字登记的比较容易查到,如果不是登记在对方名下,则当事人还需证明对方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如果只知道该房屋存在,但不知道具体位置,就应当留心对方的行踪,细心调查获取线索。

  2存款

  夫妻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于是取证就成了难题。如果当事人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如果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一概不清,法院就难以帮助查,也无法支持相关诉求。

  3基金等有价证券

  提醒大:查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证券帐户等信息。如果对相关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法院同样难以调查到相关信息。

  4股权

  如果夫妻离婚时,双方还涉及股权的分割问题,就需要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对方在公司所占股权的比例。否则,会影响当事人对股权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工商登记为准。所以,事先必须进行工商查,将查结果打印并加盖工商局印章。工商登记查能比较详细地显示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等,工商查一般须委托律师办理

  5保险

  目前,各种保险的情况日益普遍,在离婚案件中又出现了分割保险利益的问题。在诉讼中,常常是当事人明知里共同了保险,却没有保险单或者保险合同作为证据;或者知道对方了保险,但不知是哪保险公司的什么险种。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应提供基本线索申请法院调查,如果不知道任何具体信息,法院也很难调查取得。

  提醒大在日常生活中最好准备一个记事本,把双方的证件号码,银行账号股权信息保险单号等一一记录下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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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畅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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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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