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磊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服务社会,彰显党员本色》
来源:汪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量:649

律师服务社会,彰显党员本色

                                                  --“两学一”先进事迹材料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汪磊

 

    汪磊,男,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入党以来,能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凭着勤奋的工作态度和坚忍不拔的精神践行着“两学一”内涵,发挥着自身的价值,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力量;

   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不断推进自身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

    汪磊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协湖北立丰律师所党支部关于展“两学一”的活动要求,立足真学以学促。其中真学真懂是前提,真信笃行是结果,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紧密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践行“两学一”内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二积极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提供免费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汪磊在担任湖北省司法厅援助律师湖北省信访援助律师武昌区社区律师汉区妇联援助律师期间,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并主动要求多办理涉及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如:劳动争议庭暴力交通事故农民工人身损害等领域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保证其正当权益。在处理突发群体案件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执业技巧,成功的化解了譬如集体欠薪等群体案件,使各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并使各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平衡,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执业伊始便热心社会公益,参与各种法律公益活动,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益律师形象。

    1参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与湖北省电视台合作的专题栏目《活·法》录播,通过讲述百姓故事,关注普通人在婚姻抚养赡养房产分割遗嘱继承交通事故等方面的诉求和困惑,以案说法,积极普法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道德观念。

    2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青少年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状,积极参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与湖北团省委调解共同合作的法治宣讲团,多次为武汉市大中学生进行普法宣传讲座,授课内容围绕校园安全防护主题,既有理论探讨,又有案例分析,旁征博引,通过典型案例法条解读等形式,结合学生校园风险实际,就学生平时生活学习应注意的风险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提出思路和意见,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及个人安全防范意识。

    四文明规范执业塑造诚信形象。

    律师事业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练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作为一名年轻律师,坚信先人,后事。工作中“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赢得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同时在办案中自觉遵守国法律和律师规范,体现新一代年轻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同时积极服务社会,即是对执业律师的要求也是“两学一”对党员律师的要求,作为青年律师应以“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为座右铭,用自己平凡的工作,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见证一名律师对我国法治事业的执着,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事业忠诚,践行着党员的承诺,引领着希望杨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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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汪磊
  • 执业律所: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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