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社会,彰显党员本色
--“两学一做”先进事迹材料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汪磊
汪磊,男,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入党以来,能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凭着勤奋的工作态度和坚忍不拔的精神践行着“两学一做”内涵,发挥着自身的价值,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力量;
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不断推进自身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
汪磊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协、湖北立丰律师所党支部关于开展“两学一做”的活动要求,立足真学、以学促做。其中真学、真懂是前提,真信、笃行是结果,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紧密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践行“两学一做”内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二、积极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提供免费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汪磊在担任湖北省司法厅援助律师、湖北省信访援助律师、武昌区社区律师、江汉区妇联援助律师期间,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并主动要求多办理涉及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如:劳动争议、家庭暴力、交通事故、农民工人身损害等领域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保证其正当权益。在处理突发群体案件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执业技巧,成功的化解了譬如集体欠薪等群体案件,使各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并使各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平衡,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执业伊始便热心社会公益,参与各种法律公益活动,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益律师形象。
1、参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与湖北省电视台合作的专题栏目《活·法》录播,通过讲述百姓故事,关注普通人在婚姻家庭、抚养赡养、房产分割、遗嘱继承、交通事故等方面的诉求和困惑,以案说法,积极普法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道德观念。
2、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青少年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状,积极参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与湖北团省委、调解网共同合作的法治宣讲团,多次为武汉市大、中学生进行普法宣传讲座,授课内容围绕校园安全防护主题,既有理论探讨,又有案例分析,旁征博引,通过典型案例、法条解读等形式,结合学生校园风险实际,就学生平时生活、学习应注意的风险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提出思路和意见,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及个人安全防范意识。
四、文明规范执业、塑造诚信形象。
律师事业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练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作为一名年轻律师,坚信先做人,后做事。工作中“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赢得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同时在办案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规范,体现新一代年轻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同时积极服务社会,即是对执业律师的要求也是“两学一做”对党员律师的要求,作为青年律师应以“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为座右铭,用自己平凡的工作,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见证一名律师对我国法治事业的执着,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事业忠诚,践行着党员的承诺,引领着希望杨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