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治国律师亲办案例
股权激励的三种工具
来源:赵治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11
浏览量:541



实际股权
  代表股持有者(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包括参加股东大会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综合性权利。
  优点:归属感最强,属于长期激励。
  缺点:手续复杂,变通性差。
虚拟股权
  指名义上享有股而实际上没有表决权和剩余分配权,仅享有分红权以及部分增值益。
  优点:是代替实际股份的变通方式,是否同时享有分红权和股的增值权,以及是否需要出资等各种情况都可以组合,由此可以形成多种解决方案。相对于股权,易于操作和控制。
  缺点:公司规模较小时,激励感与企业的归属感都比较低。
期权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的权利。激励对象同时可以放弃对权利的行使。股期权的行权有时间和数量上的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资金。
  优点:股权增值才有行权的价值,可促使激励对象为公司业务发展而努力;多次行权的安排可绑定激励对象较长时间。
  缺点:业务停滞和下滑阶段完全无激励作用
企业发展不同阶段激励工具的选择
  创业初期,企业往往还没有利润,无法分红,这时员工更看重远期益,采取实际股权激励更好。
  在企业成长期,要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灵活选择上述三种工具,比如对于核心高管给实际股权,对于中层则可以考虑虚拟股权及期权。
  企业的成熟期一般处于上市阶段,公司近期益可观,也可以考虑实际股权激励。
  到了高成长之后的衰退期,股权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应该以现金激励为主。
  非股权激励的方式同样能达到很好的激励效果,比如奖励基金的设定。
对于股权期权持有者应设立离职成本
  日常激励和长期激励应形成组合。日常激励每年都能拿到,长期激励要过很长时间才能拿到,而且拿到是有条件的。
  一般的期权有类似这样的要求,比如有年限要求,规定离职之后要留下部分期权,在一段时期内不能去竞争对手的公司,也不能自立门户类似的事情等,这也是让员工意识到,离职是有成本的,长期激励是有约束条件的。
  实际股权的长期激励主要体现在股权增值,但是在退出时有要求。在公司内部,除了有章程等规定之外,还可以签订协议。在这些协议里,可以列出《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比如持股人退出时价格应有所区别,以此对实际股权进行限定。
  虚拟股权拥有者与实际股权一样,也应该设定离职成本。

以上内容由赵治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治国律师咨询。
赵治国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0好评数0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友谊明都市民广场旁滨海新城1-2-1102.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治国
  • 执业律所:
    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09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天津-天津
  •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友谊明都市民广场旁滨海新城1-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