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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王海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11
浏览量:221

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以上内容由王海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海波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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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海波
  •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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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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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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