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德民律师亲办案例
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
来源:温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07
浏览量:134

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的婚姻法律中是没有“协议离婚”这个表述的,只有自愿离婚。目前离婚主要分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自愿离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1条32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跟诉讼离婚相比要简单很多,夫妻双方对4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起好《离婚协议书》,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一是双方是否都同意离婚,二是子女抚养,三是夫妻财产的分割,四是夫妻债务的承担。如果四个问题中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要去法院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一定是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如果仅仅是夫妻双方签了协议,但是没有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那并不能叫离婚。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属于未生效的状态。

离婚协议是领离婚证后才生效的,如果没有办离婚手续,这种离婚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出现了债务经济纠纷等,还是会按照有婚姻关系的时候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的意向或者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以上内容由温德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温德民律师咨询。
温德民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824好评数75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四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温德民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38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