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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公婆送的房子,离婚的时候我可以分割吗

作者:谢保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5-06 12:28 浏览量:364

【法律咨询】

我公公婆婆之前送给我们一套房子,当时因为考虑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我们的话,将来的时候交的税费会比较高,而通过买的方式的话,虽然当时交的税费高些,但是后面的时候税费会比较低,所以约定了一个比较低的价格,把房子通过买的方式过户到我们名下了。现在我发现我老公可能有外遇,我想离婚,我有权分割该房屋吗?这房子我老公的父母可以要回去吗?如果要不回去,我们需要支付购房款吗?

【南京谢保平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叙述,你公公婆婆赠与你们的房产,虽然形式是买,但是实质是赠与。合同的形式与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应该以合同的实质为准,故而他们将房子过户到你们名下的行为是赠与。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老公父母在你们结婚后赠与你们的房产是对你们双方的赠与,如果离婚,你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产。

你老公的父母赠与你们房产后,如果没有出现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无权要求撤销赠与,即他们无权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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