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戈律师亲办案例
聘请专业医学律师中的误区
来源:黄戈律师
发布时间:2012-10-20
浏览量:1785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方都很担心,担心主要是两个方面原因:一是自己的亲人受到了伤害,从感情上讲很忧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对于伤残者来讲,是继续治疗还是不治疗?到哪儿治疗?对于患者残废的情况讲,是进行尸体解剖还是不进行?二是从法律程序上讲,如何维护患者及家属的利益的问题。
    面对上述两个问题,如果患者及亲属的亲戚朋友中有医生的,一定第一个想到的是向他咨询;如果没有,有亲戚朋友是律师的,第二个想到的是咨询一下律师,从法律方面怎么样维护患者及亲属的权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朋友咨询时或者在咨询中会告诉我们,有医生的朋友告诉他医院在某某某地方存在过错,较少人对治疗方案提出质疑;有的朋友会告诉我们,他也咨询许多律师,律师告诉他先做鉴定,或者告诉他患者家属认识是有理,医院就是有问题等一些模糊的判断或者程序上的建议。
    许多参与了诉讼的患方都有这样的体会,尤其是那些通过“博览群书”,自认为掌握了一定医学知识的患者家属。在法庭上,他可能会与院方就一个具体问题争得不亦乐乎,可到头来的判决却与自己的想象相去甚远,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准确的切入点,只在自己认为很重要的地方与对方纠缠,其实那个问题从整个治疗过程来看,也许仅是个枝端末节的小问题,或者是根本起不到关键性作用的问题。
    说起来,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门诊开始,要经过入院、手术、术后恢复等很长的过程,中间涉及许多环节。因此,选准切入点非常关键。
    在医疗纠纷走到法律程序后,医疗纠纷不在是一个纯医学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一个纯法律的问题。
在医学专家的眼里,许多不符合医疗操作规范的医疗行为都被忽略掉了。因为他们认为从医学角度讲,这些过错医疗行为基本不影响治疗效果。这些判断中夹杂了许多个人的经验和医学实践中一些前瞻性的研究,甚至有点治疗方法仅是依据个别人在某杂志上写的经验总结之类的文章来进行治疗。他们的判断标准不是目前的医疗规范。有时他们认为的医疗过错是日常医疗行为中,通常爱犯错,或者行业内的诟病。这些判断虽然事实是如此,但从法律角度上是无法在法庭上作这证据使用的。有时他们的看法,从医疗规范上讲违反了医疗规范,同时也能够从法律上进行证明,但这些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无任何因果关系。
    这些医学专家,如果年轻,资历不深,没有太大的名气,对患者方的影响还不大。如果是一个资深的医学专家,又有硕导或者博导的名衔,或者再有一些什么行政职务,那就麻烦了。在患者方的眼里,其他人都是医盲。专业医学律师工作很难开展。
    提醒患者方注意,医学专家不是法律专家,“所有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的规则才是有效的证据,才能证明我们想证明的结果。
    在律师方面要比医学专家好找了,但也不能不在意。律师方面,一般胡乱揽案的律师大部分都是业务开展不好的律师,比较容易分清。这类律师多半说一些大话,与程序有关的话,不会涉及医学方面的内容。这类律师的最大杀手锏是做全风险,受案时不收费或者低收费。对于经济状况较差的患方来说是极大的诱感。我们经常碰到一些咨询,诉讼中,患者方发现律师知道的还没有他们多。或者一审败诉后又找到我们咨询、委托。我们对于这类作成一团糟的案子很头痛。
    提醒患者方注意,一个好的律师一定是一个专业的律师。什么都做的律师一定不是一个好律师。在聘请律师时不要想节省律师费,我们律师收费是有法律规定的,不会乱收。如果的确困难,难以负担律师费,可以与律师协商部分风险或者全风险代理。不管怎样,选择一个专业律师是前提。否则,案子败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到时候只有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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