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文律师亲办案例
构成重婚罪的五种情形
来源:杨建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量:607

       A、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B、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C、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D、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后又与他人登结婚;

  E、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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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文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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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建文
  • 执业律所:
    宁夏沙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64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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