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保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04-12 22:00 浏览量:402
【咨询内容】
我和我老公领证后,贷款购买的房子。首付我老公付多,我付的少。但是购房合同上有我老公和我的名字,抵押合同上也有我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的话该怎么分割?
【谢保平律师解答】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的性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根据你的叙述,你们之间应该没有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进行过约定,所以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均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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