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甜甜律师亲办案例
且看贪钱小三何时完?
来源:欧阳甜甜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量:520

                            

且看贪钱小三何时完?

基本案情:陈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将100万钱款偷偷送给“小三”刘某;后在李某多次追问钱款下落的情况下,陈某幡然醒悟,想要将钱款要回,此种情况下,应当怎么做

1男方名义起诉,以民间借贷纠纷或者不当得利,要求对方返还?

有些男方不想要把妻子卷入其中,就试图借口是把钱借给第三人,用于生意周转等,并以此作为理由起诉,要求“小三”归还借款。是如此情况“小三”矢口否认或则干脆不出现在庭审中,根据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如果是仅凭借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它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故原告败诉风险很大。

还有些男方希望以不当得利,即转账失误等理由。但是需要主要的是以不当得利起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对此男方需要就时间等问题进行解释,为什么这么久才主张权利,所以此种情况下败诉的风险太大。

2男方名义起诉,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要求对方返还?

在男方已经向“小三”支付完100万的情况下,男方不得再行使法律上规定的任意撤销权,只能看看能不能行使法定的撤销权,而根据《合同法》192条的规定: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撤销赠与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同时,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在这段赠与关系中没有附条件附义务,如果男方要求撤销赠与,返还100万元,不符合法定的撤销事由。所以,在赠与已经实际履行且不附条件义务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主张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原告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3女方名义起诉,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男方属于无权处分,要求对方返还?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之后进行处理。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小三”,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的财产权,故该赠与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

综上律师建议,若是出现夫妻一方将财物赠与给“小三”,应当以夫妻另一方的名义起诉,以赠与一方和“小三”为共同被告,向法院主张赠与合同无效,“小三”返还全部财产。

4若是确认该赠与合同无效,是属于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应当返还全部财产还是部分财产?我们主张返全部无效,返还全部财产。

该案件中男方赠与“小三”的钱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显然这种处理权应当基于合法行为。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前,夫妻双方的所有权均及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对于“小三”没有任何法定义务,其基于与“小三”之间的不正常关系,不经女方同意,将与女方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无偿给予刘某,而刘某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家庭情况下无偿获取其夫妻共同财产,两被告给予和接受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对女方而言显属恶意,侵害女方的合法权益,男方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权处分。男方与“小三”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赠与合同应属全部无效,故其应当返还全部的钱款。

综合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司法实践,夫妻一方把钱送给“小三”,可以主张全部返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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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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