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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揭七种常见“画皮”的非法集资行为
来源:韩晓良律师
发布时间:2011-12-26
浏览量:509
专家揭七种常见“画皮”的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但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还会让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发生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让广大群众很难识别。本报特请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副处长宫理针对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详解,揭开非法集资的集中常见“画皮”。

  画皮一:签订商品经销合同

  案例:广州活盛工贸公司以传销酸奶为幌子,同出资者签订经销商认定合同,共非法集资上亿元;河南三星实业公司以名誉员工不必到公司上班,交2万元名誉会费,每个月发480元工资,交1万元名誉会费,每个月发260元工资,共非法集资6亿多元。

  画皮二:果园或庄园开发

  案例:海南金田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打着发展“三高”农业的名义,在《新疆经济报》上宣称投资者只要投入2.5万元即可买到1亩园、25棵树、80平方米建筑用地和70年预测收益112.49万元。

  画皮三: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等

  案例:四川直属机关工会互助基金会通过开收款收据和发行会员卡的形式,以高于同期储蓄存款6个百分点的利率,吸收资金5.3亿元,发展个人会员10万余人,单位会员300多个。

  画皮四: 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

  案例:湖北、甘肃、宁夏、江西等一些地方以有奖销售形式,发行电影彩票进行非法集资。1996年湖北浠水县发生了“廖圣凡等人发售体育彩票集资诈骗案”,廖圣凡等人利用伪造证件、自制彩票、包揽和控制彩票的手段,仅用两天时间就轻而易举地骗走了200多万元。

  画皮五:民间会社建立集资网

  案例:在福建、浙江等地区存在的民间“标会”、“台会”,主要利用亲朋、同事等连带关系、建立集资网。

  画皮六:传销或秘密串联

  案例:河北“八小时之外读书会”采取传销方式,用“读书基金”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1.1亿元。

  画皮七:分割物业地产,出售处置权

  案例:天津永基房地产公司利用出售虚假的商业台位为名,期限1~3年,年息15%~17%,面向社会集资14.2亿元。(记者 王彩丽)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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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韩晓良
  • 执业律所:
    河北纳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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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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