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露卫律师主页
卞露卫律师卞露卫律师
183-0710-6255
留言咨询
卞露卫律师亲办案例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来源:卞露卫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量:478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一)需准备的http://tryer414.findlaw.cn/">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2)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合伙企业http://tryer414.findlaw.cn/">注册流程: 

  (1)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以上内容由卞露卫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卞露卫律师咨询。
卞露卫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580好评数34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6号美联大厦九楼
183-0710-6255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卞露卫
  • 执业律所:
    湖北中和信(襄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6*********88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3-0710-6255
  • 地  址: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06号美联大厦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