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晖律师亲办案例
特许经营与授权经营的区别
来源:陈晖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量:15342

   特许经营(Franchising)和授权经营(Licensing)是企业快速发展占领市场并获取利润的有效方式,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授权经营是指授权方将自己的品牌、专利、专有技术等授权给经营者,由经营者按约定的条件开发、生产、销售授权的资源及产品。两者的核心都是将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许可给经营者使用,从而最大化无形资产的价值,但两者的商业运作模式却不尽相同,市场效果各有差异。

一、主体的资格不同

   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是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而从事授权经营的授权方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单位和个人。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除了对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拥有所有权或再许可使用权外,需符合“两店一年”等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而授权方开展授权经营活动只需对许可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再许可使用权即可。

二、许可的资源不同

   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给予被特许人(加盟者)的不仅是可以使用的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还包括成熟的经营模式、分销系统等;而授权经营中授权方提供给被授权方使用的往往只有单一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

三、费用的支付不同

   特许经营活动中,通常加盟者需要支付给特许人加盟费(首期特许费)、特许使用费或管理费、保证金、广告促销费用等;授权经营活动中,被授权方一般只需要支付给授权方许可使用费。特许经营追求的是品牌价值的稳定增长和利润的长期化,授权经营更侧重利用现有无形资产的价值快速实现利润增长。

四、商业计划不同

   在提供特许经营之前,特许人必须标准化企业的内部体系,操作、市场和分销,并通过直营店的运营形成成熟的经营模式,然后复制给加盟者;同时特许人需要准备大量的法律文件,包括对特许经营合同的精心设计,当然加盟者选择特许经营也必须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和彻底的考察过程。授权经营不需要周密的商业计划,往往只需要提供一份相对简单的商标或专利授权使用合同。与授权经营相比,特许经营通常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成本去建立与维护。

五、控制和支持不同

   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对加盟者如何开展特许经营拥有足够的控制权,知识产权如何使用,产品及服务如何交付特许人经常会给予指示,同时,特许人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甚至有要求或作统一的安排,此外,特许人在培训、选址和销售方面也会给加盟者非常多的支持。授权经营中,对授权的资源如何使用,授权方控制较少,除非其他特别规定,被授权方可按他们擅长的方式灵活使用被授权的资源,被授权方的经营实际上独立于授权方,授权方对被授权方的支持较少。

六、独占权和竞争性不同

   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往往给予的是专有区域的独占经营权,并通过选址的帮助,能有效的限制被特许人之间的直接竞争,保护商圈。授权经营中,授权人有时会将他们的知识产权许可给两个或多个经营者在同一市场或区域使用,使得被许可人往往彼此直接竞争。

   当代企业中,特许经营成功的典型例子如 McDonalds, Subway, 7-11, Dunkin Donuts,授权经营成功的典型例子如Microsoft Offic,Marks & Spencer。特许经营和授权经营的市场效果各有千秋,企业如何选择发展模式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和不同的市场状况。


 ------本文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以上内容由陈晖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晖律师咨询。
陈晖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62好评数9
上海市闸北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16楼
136-1170-3563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晖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5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上海
  • 咨询电话:
    136-1170-3563
  • 地  址:
    上海市闸北区裕通路100号宝矿洲际商务中心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