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巧律师亲办案例
如何远离家庭暴力的迫害?看了这个你就知道!
来源:鲁巧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量:339

根据中国妇联抽样调查,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据统计,全国2.7亿个庭中,遭受过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庭因庭暴力而解体。根据《反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庭暴力或者面临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反庭暴力法》已实施一年,你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了解多少?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条件是什么?

按照《反庭暴力法》的规定,遭受庭暴力的受害人或正置身于或可能存在庭暴力危险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包括像本案中的张女士提供的报警(出警)记录住院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等受理“保护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做出,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

哪些人可申请保护令?

“保护令”,可由受害人申请,受害人无法申请的,也可由其近亲属及所在单位居委会妇联等代为申请。

向哪里法院申请?

1.申请人居住地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3.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真实案例,让你看懂人身安全保护令!

50内,禁止靠近她!

马某(女)与郭某以夫妻名义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同居生活,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一男孩。因郭某精神极其偏激,同居生活期间经常因为小事或者无故殴打侮辱威胁申请人,从精神上折磨马某,限制马某的人身自由,而且还多次辱骂马某的亲属。马某为了拥有平静的生活,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果不进行制止,马某将继续面临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故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禁止被申请人郭某对申请人马某实施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郭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马某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郭某迁出申请人马某的住所;四禁止被申请人郭某故意在距离申请人马某50米内活动。另外,鉴于被申请人郭某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较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法院建议其接受心理治疗。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

《反暴法》明确规定,如果在保护令有效期内,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禁止事项,继续对申请人及其人实施庭暴力,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法院给予训诫,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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