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彬律师亲办案例
在离婚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可判净身出户?
来源:李德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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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任何一方都想多分财产,有人不惜违法转移夫妻共有财产。虽然此前《婚姻法》对离婚转移财产行为已经有明确规定,但是实际中,离婚案件判净身出户的例子几乎没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45件指导性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其中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旨在明确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该指导性案例从婚姻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出发,对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做出了合理解释,有利于惩戒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行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财产权益。

这样的例子此前也有

重庆一对夫妻,离婚前,妻子偷偷取走存款4.7万元,2015年,法院判决妻子只能分得七千元。

李女士与唐先生婚后一同到外地工作,收入由李女士保管。20139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分居期间,李女士于201311月分两次支取了以她的名义存在银行的夫妻共同存款4.7万余元。后来,李女士向重庆市永川区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唐先生称两人生活结余的钱被李女士存进了银行。

经查,有4.7万余元被李女士悄悄取走。丈夫追问她“钱去哪儿了”,李女士却说钱已用于请朋友吃饭、生活开支等。对此,唐先生不予认可,认为李女士此举是在离婚期间转移财产。

永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李女士在与唐先生分居后的短时间内支取共同存款4.7万余元,且不能合理解释并举证证明该款项的去向,该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这笔财产时应当由男方多得,女方少得。法院判决由唐先生分割共同存款的4万元,李女士分割0.7万元。李女士不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重庆市五中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重庆市五中院办案法官称,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事项。在有些情况下,财产不是平均分割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判决妻子分得百分之六十财产

我省某市法院在20146月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因丈夫而已转移公司财产,隐匿投资股份,法院判妻子按60%份额多分夫妻共同财。

李某和刘某结婚十余年,经多年奋斗,有了厚实的家业,可两人的感情却在步入中年后陷入危机,闹起了离婚。丈夫刘某显然是早有准备。离婚前,刘某已经悄悄地转让公司股份。李某发现了他这“一手”,但刘某拒不说明转让资产的去向。

法院审理后,以刘某存在转移财产行为,所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减少其份额。李某按照60%取得份额。法院判决刘某给付李某240余万元。    

精心布局可能惹祸上身

一些离婚官司当事人提出,自己打离婚官司时缺少准备,想不到对方却“精心布局”,事后取证难导致不容易赢得了官司。其实,转移财产可能惹祸上身。

转移婚内财产,往往要通过虚假交易或伪造借贷凭证来完成。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一方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隐藏了财产,则不管离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在发现之日起2年内提起分割隐藏财产的诉讼。

【提醒】

一旦夫妻关系面临破裂,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应避免财权由一人掌控。

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的转移,另一方最好及时干涉。如果已经产生纠纷,应及时进行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家庭并非功利场所。婚姻是需要夫妻双方以诚相待的,即使在感情已经远离的时候,也不可让诚信消失,为了离婚转移财产,不仅违法还要冒着极大的风险,而且不管成功与否,都是害人害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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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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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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