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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O商业模式企业如何规避与自然人合作者建立劳动关系
来源:席胜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量:1554

OTO商业模式企业如何规避与自然人合作者建立劳动关系

                                    ——以58汽车陪练真实判决为例

有效降低劳动用工成本及风险是OTO商业模式出现的原因之一,企业仅起到平台连接作用,连接消费者与提供服务者并收取居间提成费用,而无需为提供服务者支付任何劳动法律成本。最典型的诸如滴滴打车,优步,其连接乘客与出租车并从乘客支付的车费中抽成营利。但由于在市场初期出租车司机使用平台软件率不高,为了占领扩大市场,企业为吸引出租车使用打车软件接单往往与其建立稳定的协议关系支付保底补贴,比如即使初期没有完成接单任务依然给予出租车保底报酬;企业为了树立平台品牌形象给出租车制定了诸多服务规范等等。但当相关市场不景气或平台用户已稳定建立时,企业已无需再与出租车建立稳定关系或不在支付保底报酬时,往往产生法律纠纷。

下面是笔者代理的一宗典型的此类争议案件,劳动仲裁阶段判决企业败诉,一审经过半年审理改判企业胜诉,足见争议之大。

案件基本事实:

北京市某公司广州分公司是一家新型的OTO企业,主要业务是开发并推广一款“58陪练”的APP,该APP主要功能是吸引客户学员通过该APP寻找陪驾教练,公司从学员支付的费用中抽取提成。公司在运作初期通过网络招募了大量自带车辆的教练,为了吸引教练入驻APP,公司通过补贴形式给予教练每月保底收入。同时公司为了宣传“58陪驾”的形象,需要教练接受公司的相关管理约束,汽车的logo、教练着装、工作证件等等均印制公司“58陪驾”的信息。

2015年初,因公司经营决策转变与书面合作教练解除了合作协议。该公司数名教练向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等。

后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北京市某公司广州分公司存在对教练存在支付劳动报酬、用工管理等等行为特征符合劳动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尽管双方签订有书面的合作协议但是认定双方真实法律关系应当以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特征为准,依法确认北京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教练存在劳动关系,北京市某公司应当支付教练相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等。

北京某公司广州分公司完全不可能接受该裁决结果,因如果构成劳动关系那么全国各地所有的合作教练将要效仿仲裁,企业将面临赔偿后果是无法承担的。

后,北京市某公司广州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依法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长达半年的审理,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完全推翻了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依法判决依法确认北京市某广州分公司与教练不存在劳动关系,北京市逸生活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无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据此北京某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公司业务得以继续开展进行。

法院判决的主要理由及公司律师代理意见是:1,教练的劳动工具(即车辆)系自行提供,且教练提供的服务对象系第三方客户,而公司仅向教练及第三方客户提供服务平台;2,教练的报酬并非来源于公司而系第三方客户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原公司对该费用共享利益、依约分配;3,教练无需接受原告的考勤,教练无证据证明其受到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约束,而公司对于其推行的奖励补贴机制及教练请假应向公司进行告知等问题解释亦合乎情理(注:公司在市场培育初期向教练支付保底报酬不属于工资性质而属于单方面奖励性质,公司的单方面奖励不仅向教练支付还给客户学员支付,表现形式是给学员优惠让学员通过app找陪驾所支付的费用比传统方式更优惠);4,合作关系虽然更多的体现着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但此并非意味着双方可以任意行事,而仍应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教练遵守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此亦有别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这一特征。

后,该一审判决因双方未上诉而生效。

(2016)0106民初4945—4950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逸生活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代理人,席胜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据此根据个案,仍然可以总结OTO企业与自然人协议方规避劳动关系的方法:

1,企业应当与协议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依据《合同法》建立合作关系;

2,如企业向协议方支付的保底报酬要明确注明是单方面补贴,如支付的分成要明确注明为分成,其分成标准要严格合作协议约定计算;

3,企业对协议方的相关约束要明确在合作协议内,与自身员工的规章管理制度严格区分;

4,企业app要对消费者提示并以电子形式要求消费者与协议方直接签订并建立服务合同关系,企业仅作为居间方。

以上内容由席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席胜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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