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如超律师亲办案例
哪些平常行为不注意就会构成犯罪
来源:钟如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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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架斗殴:张三打李四两拳,李四不愤,还击张三一拳,张三伤情鉴定为轻伤,则李四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判刑三年以内。

2、毁坏财物:张三开车见步行李四不让路,便鸣笛喝骂,李四不愤用锐器将张三汽车划出一道痕,经鉴定,张三车损达到5000元。李四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

3、妨害公务:警察张三出警到现场调解纠纷,李四对调解不满意,不配合切辱骂张三,张三欲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李四不配合,与张三发生撕扯,在张三将其带至警车时,李四将张三警服撕坏、将其脸部挠伤。李四涉嫌妨害公务罪。

4、某村财主张三,从村民李四等人手中流转5亩耕地建厂生产加工产品。张三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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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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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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