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第25条第1款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没有约定利息的,不支持利息。意思自由。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是民间互助合同,如对利息约定不明,按无息处理。
自然人之间以外的民间借贷合同,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要结合其他情况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