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律师亲办案例
一波三折的遗嘱继承
来源:龙凤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15
浏览量:345

一波三折的遗嘱继承

                           
      仅以此文感谢龙凤律师为我房产继承诉讼成功所做的努力。
2016年2月,我的外婆逝世。在整理我外婆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份公证遗嘱。在遗嘱书中,我外婆将老长沙一套房改房留给了我。由于该行为属于遗赠,我必须在知晓遗嘱内容二个月内表态是否接受。为此3月份,我启程来到了阔别10余年之久的老长沙。
到达长沙以后,我找到了长沙市的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让我能够单方面过户位于长沙的房屋。可是现实却是,由于该房屋使用了我已故的外公的工龄,购买该房屋时外公已经去世,依据长沙市司法局的相关规定,我不能单独办理继承权公证,必须要我外婆的二个女儿,我妈和我姨妈共同确认,方可办理。
因为我姨妈一直对老人不孝,如果和她正面交锋,她必然会狮子大开口,而且医疗丧事我已经支出了很多,短时间无力承担更多费用。正当我为此发愁,彷徨无助之际,我通过络找到了龙凤律师。龙凤律师和我的第一次交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她作为一个新人律师,言辞非常小心谨慎。首先,她耐心解答了我的问题,并且告诉我,法律上这个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为是外公死后外婆购买的。其次,龙律师并没有像我之前联系的律师一样乱开价格,而是要求看到材料以后再做决定。对此,让我感到非常安心。
之后我又去长沙面见了龙律师,并正式提出委托。4月份立案,6月份开庭,一切都是那么井然有序。在审判结束以后,面对法官的一些质疑,龙律师在庭后仍然不遗余力地沟通,并且要求我准备一些新的证据来面对未来可能的新的诉讼。当我全部做到之后,10月份,判决终于下达了,房子归我一人单独继承。判决的下达也是龙律师不遗余力地跟进和催促,对此,我向龙律师表示感谢。
此案一审宣判之后,双方没有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之后的过户由于长沙市不动产交易量变大,导致了一些波折,但是我最后还是办下来了,期间龙律师也不断问我事情的进展,看看还有没有能够帮忙的地方。现在我拿着新的不动产权证,感慨良多。
律师的责任心,专业度和优秀的沟通能力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虽然她还是一个新晋律师,但是她的工作热情不比老律师差。案件委托给她,还是很让人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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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龙凤
  • 执业律所: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长沙)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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