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芳芳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来源:汤芳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12
浏览量:395

          

一.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1.夫妻存续期间的存款,基金股,保险

2.夫妻婚后买的房子,车辆

3.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律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106.html">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149.html">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1.html">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上内容由汤芳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汤芳芳律师咨询。
汤芳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422好评数2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398号港龙义乌国际商贸城3幢1单元801-803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汤芳芳
  • 执业律所:
    江苏苏站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82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苏州
  •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398号港龙义乌国际商贸城3幢1单元801-8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