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立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王军立律师
发布时间:200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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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3   我和我的丈夫经人介绍认识,在相处不到两个月后就结了婚,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和,我们经常吵架,他还动手打我,而且他外边还有第三者,现在我想离婚,可是我发现我已有身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离婚不知道财产怎么分配?该通过什么方式离婚? 赵女士 王军力律师答复: 1、你现在可以提出离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2、关于财产方面,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在离婚时你还可以向男方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等等。   4、离婚方式有两种:(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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