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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不同意审计意见,认为造价审定不合理,是否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来源:高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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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的建设工程,业主方一般在竣工结算后仍需等待审计部门审计后才支付工程尾款假如承包人不同意审计意见,认为造价审定不合理,是否只能提出诉讼?有无其他办法解决?

答:如果合同约定造价以审计结论作为依据的,那么你没有其他办法,这时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没有,现在的示范文本通用条款里没有审计这一说,所以对方提出要求以审计部门的审结果作为付款依据的并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依据。施工单位如果认为这个方案不合理,可以限定建设单位付款的间,建设单位超过时间不给施工单位工程款。那么施工单位可能要跟建设单位打官司。如果对方一定或者坚持要有审计结果才付款的,那么只能诉讼方式解决,没有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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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高峰
  • 执业律所:
    辽宁常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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