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中国许多女人都处于家庭暴力的深渊下,超过两成的女性遭遇家庭暴力,家暴貌似就成了男人的特权了!女人难道就必须忍受着这种来自于性别差异的暴力行为吗?!!
答案当然不是!
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至今,全国多省市都已纷纷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给那些处在家庭暴力中孤立无援的受害者以希望,彻底改变“法不入家门”的历史。此外,诸位妇女朋友们,不要忘记了每个地方的妇联组织都是你最贴心的好娘家!
厦门:女子求助长期遭遇丈夫家暴威胁,法院48小时内开出“保护令”
孙女士今年38岁,她的丈夫比她大6岁。两人已经结婚7年,儿子都5岁了。结婚后夫妻俩争吵不断,最近一两年丈夫还动手打她。其实,孙女士已经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但是,离婚官司还在审理期间,丈夫对她进行了言语威胁,这让她感觉到了危险。因此,她向法官申请人身保护令。
海沧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在审理上述证据并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孙女士的申请符合《反家暴法》相关规定。
于是,法官在受理后48小时之内就作出了厦门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且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送达孙女士及其丈夫的手中,此外还向其住所地的派出所、居委会直接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这份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张先生提出了“两个禁止”:一是禁止他对申请人孙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二是禁止他对孙女士及其家人进行骚扰、跟踪,禁止他接触孙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
法院还告诫说,如果张先生违反上述禁令,法院依据《反家暴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男人为什么总喜欢用暴力或冷暴力解决问题?
封建传统意识的作用,男人潜意识里认为:女人要三从四德,男人是一家之主;
浮躁社会里的浮躁行为;
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误导,这是家暴的毒药,在为虎作伥,在唆使误导受暴者;
社会炎凉和人情冷漠给了家暴于土壤,施暴者没有了社会邻里的监督,更没有了面子上的顾忌;
举证难和相关法制建设的滞后。每当家庭暴力出现,便总有一些专家出来说话,提供一些应对家暴的方法。我们需要的不是砖!我们需要的是路!
这些关于《反家暴法》的5件事,你必须要知道!
夫妻、同居状态下的男女朋友打骂、侮辱、骚扰对方;母亲暴力威胁女儿;兄长跟踪恐吓弟弟……只要存在家庭暴力的可能,就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怎么用?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存在,将反家暴从事后介入转变为事前预防。
对于受害者,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道护身符;而对于施暴者,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道紧箍咒,有很大的震慑作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这种民事法律救济途径,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筑起一道安全隔离墙。
如何申请保护令?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或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等。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
违反保护令会怎样?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遭遇家暴咋取证?
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一方可以先报警,还可向居委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反映。而在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受伤害者的报警材料、治疗诊断材料及伤势鉴定报告等都会成为非常有利的证据。
保护令有效期多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来源:清朗天空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