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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王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06
浏览量:2965

2017西省萍乡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9月23日,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07号),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类区域14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4.3元/小时

    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类区域13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3.4元/小时

    上栗县芦溪县。

四类区域11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8元/小时

     莲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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